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北京市《控制吸烟条例(专家建议稿)》,让控烟人士和饱受二手烟折磨的人们精神一振;而与此同时,斯诺克球星奥沙利文4天前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吞云吐雾的照片,和那句态度轻蔑的“在英国,室内是严格禁烟的,但我感觉在中国似乎可以随心所欲”,也让人们意识到纸上的“条例”要想落到实处,路并不好走。
“在英国,室内是严格禁烟的,但在中国,你可以随心所欲做你想做的事情。”
斯诺克球星奥沙利文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大吐烟圈之后,这样向现场记者解释。事实上,北京自去年5月1日起已经开始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,就在奥沙利文出现的新闻发布会现场,红底白字中英双语的“请勿吸烟”提示也非常醒目。事后,世界斯诺克协会新闻官马特向记者解释说,奥沙利文抽烟不是存心冒犯记者,而是因为感到很放松。他表示,奥沙利文这几天也在场馆走廊里吸烟,但没有人阻止,所以就以为能在那里吸烟。
在贴有禁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吸烟却无人劝阻,并非大牌球星的“特权”,北京“禁烟”近一年来,这样的情景随处可见。“虽然不同意他(奥沙利文)的举动,但是他说的倒是真的,直到现在在公交车、火车、地铁上都还有人肆无忌惮地抽烟,更别说其他室内场所了。”网友Milan_Yuan说。
卫生部控烟大众传播活动“无烟医院随手拍”活动的官方微博,经常被网友们“随手拍@”,虽然很多时候网友们拍摄的画面并非医院:
“这是在北京一号线地铁苹果园总站站台上拍的,刚下车烟就点上抽起来了,且站台工作人员视而不见。素质和职责荡然无存。无自控也无监管,有关部门在忙什么呢?”
“再看两会直播,刚刚泉灵和康辉连线,镜头后面一个代表吸烟路过,公共场合,代表吸烟!”
……
如此“残酷”的现实,让去年5月北京开始室内公共场所“禁烟”使一度振奋不已的“准妈妈”刘坤很受打击:“刚开始我们附近的几个餐馆还真都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,挺像那么回事儿的,碰上有抽烟的,服务员还去说说;没想到过了两个月就没人管了,让服务员去说,他们都不去,还跟我说:‘我们这儿没无烟区’,太气人了!”
同样备受挫折的还有每天换两次地铁穿过大半个城市上下班的寇伟,“5号线和2号线我都见过抽烟的,要是男的,我就说一句:哥们儿别抽了,地铁缺氧;要是姑娘,我还真不好意思说。”运气好的时候,对方会比较“给面子”地往边上让让;运气不好的时候,会遭到对方的白眼。现在,寇伟琢磨着再碰上态度恶劣的抽烟者,干脆用手机拍张照片,发到微博上去,随手拍抵制二手烟。除此之外,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。
谈到正在征求意见的《控制吸烟条例(专家意见稿)》,这些受访者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疑问:新条例真正实施的时候能执行到位吗?对于这一点,控烟人士对目前的新条例持乐观态度。
吴宜群(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,2010年获得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年度控烟贡献奖,曾作为非政府组织代表参加世卫组织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缔约方会议):
这次的新条例提到了大家都关心的执法问题,就是条例实施后,到底由谁来执法?条例里谈到各级爱卫会下面设立了一个控烟办公室,这个控烟办公室是具备监督执法权的,并且提到其他部门来配合做管理。我感觉执法这一项可能会交给控烟办公室,这有点像香港的模式。
在香港,控烟的执法一开始也是一个控烟办公室,有99个人,后来有其他部门共同配合。虽然北京这个现在是比较粗的条例,但能看得出它是有执法部门和队伍的。至于将来用什么队伍,要看政府的授权。比如卫生监督队伍,他们的食品监督等功能都被拿走了,那这支队伍或许可以用在这方面。
我个人认为,也可以找一些交通协管员或者志愿者来协助做这项工作,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按照香港的比例,弄个几千人的队伍,可以在尽量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做这件事。不过要想真正做,还是要投入一些资金的。
“对投诉多的场所严密监控,一旦抓到典型,就把它做足”
“一根烟也就几分钟的事儿,你打电话举报了,警察来了,我也抽完了,有什么用呢?我觉得举报根本不现实。这种罚款也就吓唬吓唬人,被抓住的几率比限号还小呢!”一个细读了《条例》的烟民对所谓的个人罚款并不太在意。
吴宜群:
确实是这样,抽烟是个很即时的行为。在香港,警察到了,如果你这个烟没有点燃,或者只是拿在手里,都不具备罚款的条件,完全可以赖掉。那怎么办呢?
香港的经验是这样的:举报多了,这个场所就像上了“黑名单”,执法部门会加强抽查它的频度,一旦被逮到,那么对不起,严格罚款。北京这次的立法加大了对经营者的处罚压力,这个思路我觉得是对的。因为抽烟这种具体的个人行为,全靠控烟办公室去查是不可能的,所以就需要给这些场所的经营者一定的压力,让他们意识到,有人投诉你经营场所的抽烟行为,你作为经营者首先有责任去规劝;你不去进行劝导,就要受到处罚,这样能够有效减少执法者的压力。
控烟的罚款跟我们的食品监督不太一样,不一定要一个个餐馆、一家家酒吧天天挨个儿检查,每个违法抽烟的人都要罚到。而是当人们有这个意识之后,有了顾客的举报、经营者的劝阻,对投诉较多的场所,执法部门就会派人到你这儿来,一旦罚到了,可以像查酒驾那样,让媒体宣传曝光,这个教育意义是很大的。抓到典型之后,把这个典型做足,就会有一种震慑作用。你被举报得多了,控烟办就把你列为需要严密监督检查的场所,如果你不管,肯定会被逮到,香港也是这么做的。
尽管在地铁、电梯等室内公共空间里仍然时有抽烟者,但是这些场所应当禁烟已经是公认的道德规范;而个人办公室里是否也得禁烟,受访者们就众说纷纭了,甚至一些对二手烟极为厌恶的人也认为需要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”。对于这一点,控烟人士认为《控烟条例(专家意见稿)》有了明确的意见。
吴宜群:
这份意见稿是目前全国最先进的,希望终稿不会走样。在条例里用了“室内公共场所”和交通工具,而不是列举餐馆、宾馆、网吧……这些都涵盖在有屋顶、有围墙的室内公共场所的范畴之中,也就是说,它是按照国际控烟框架公约第八条的精神来规定的:室内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还有交通工具,要做到百分之百无烟。
这份意见稿还有一个新的地方,就是对室外的一些地方做了规定,这一点很不容易。因为现在国内很多地方的立法对室内工作场所有不少限定,比如有些是在工作场所里的公共区域禁烟,而在工作场所的其他地方并不禁烟;比如有些个人的办公室可以抽烟,但实际上,即便是一个人的办公室,也会有其他人进入和使用。而北京的控烟条例告诉你,只要走进这个办公楼,你就不能抽烟了。而且,它对一些我们认为很难做到的地方宾馆、餐馆、网吧等娱乐场所,没有退让,不搞什么缓冲。
另外,从立法的角度来说,它让人们知道你有什么样的权利,比如我将来到餐馆去,有人抽烟,我去劝他,我是合法的,我是理直气壮的,赋予了人们拒绝二手烟的权利,这些内容都是很可取的。
一年前,作为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的缔约国,承诺将在2011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%禁烟的中国爽约了。一年之后,我们的控烟仍处在“失控”的状态。
当时,忧心忡忡的控烟人士态度鲜明:在我国的控烟履约协调机制当中,工信部是组长单位,而烟草专卖局也由工信部代管,烟草专卖局的局长是工信部的党组成员;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又是一家,它实际上代表的是烟草业的利益,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”。不把和烟草行业有利益瓜葛的部门请出去,控烟无路可走。
现在,这种呼声更为迫切。央视《新闻1+1》日前播出的《控烟失控》节目中提到,世界烟草和健康大会正在新加坡召开,专家谈及中国控烟和发展烟草业来自同一政府部门,与会代表都发出了笑声甚至惊讶声。
近日,在科技部网站公布的今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名单里,出现了一个让控烟人士震惊的项目:《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》。控烟专家强调,如果政府部门准许所谓“中式卷烟创新”项目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,对公众将产生误导效果。
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表示,对于在香烟中添加物的创新,目前没有任何医学证据能够证明这样的卷烟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更小,中国人对烟草的认识普遍存在误区,以为低焦油、低含量就代表对人体危害更小。他认为,作为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缔约国,政府有控制烟草的义务,不应该再把烟草研究纳入政府的任何评奖。
而事实上,卷烟技术入围国家科学技术奖并不是第一次,在2010年度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,卷烟技术就占了两席。